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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i, Jin, and North-South -> 三國志 -> 魏書一 -> 武帝紀 -> 60 - Parallel passages[More information]
八月,公征劉表,軍西平。公之去鄴而南也,譚、尚爭兾州,譚為尚所敗,走保平原。尚攻之急,譚遣辛毗乞降請救。諸將皆疑,荀攸勸公許之,魏書曰:公云:「我攻呂布,表不為寇,官渡之役,不救袁紹,此自守之賊也,宜為後圖。譚、尚狡猾,當乘其亂。縱譚挾詐,不終束手,使我破尚,徧收其地,利自多矣。」乃許之。公乃引軍還。冬十月,到黎陽,為子整與譚結婚。臣松之案:紹死至此,過周五月耳。譚雖出後其伯,不為紹服三年,而於再朞之內以行吉禮,悖矣。魏武或以權宜與之約言;今云結婚,未必便以此年成禮。尚聞公北,乃釋平原還鄴。東平呂曠、呂翔叛尚,屯陽平,率其衆降,封為列侯。魏書曰:譚之圍解,陰以將軍印綬假曠。曠受印送之,公曰:「我固知譚之有小計也。欲使我攻尚,得以其閒略民聚衆,比尚之破,可得自彊以乘我弊也。尚破我盛,何弊之乘乎?」
《三國志·武帝紀》: 譚、尚爭兾州,譚為尚所敗,走保平原。尚攻之急,譚遣辛毗乞降請救。諸將皆疑,荀攸勸公許之,公乃引軍還。冬十月,到黎陽,為子整與譚結婚。尚聞公北,乃釋平原還鄴。 《太平御覽·魏太祖武皇帝》: 譚、尚爭冀州,譚為尚所敗,走保平原。尚攻之急,譚遣辛毗乞降請救。諸將皆疑,荀攸勸公許之,公乃引軍還到黎陽,為子整與譚結婚。袁尚聞公北,乃釋平原還鄴。 《三國志·武帝紀》: 譚、尚爭兾州,譚為尚所敗,走保平原。尚攻之急,譚遣辛毗乞降請救。 《三國志·郭嘉傳》: 譚、尚果爭兾州。譚為尚軍所敗,走保平原,遣辛毗乞降。 《太平御覽·魏太祖武皇帝》: 譚、尚爭冀州,譚為尚所敗,走保平原。尚攻之急,譚遣辛毗乞降請救。 《三國志·武帝紀》: 譚遣辛毗乞降請救。 《三國志·袁紹傳》: 譚遣辛毗詣太祖請救。 《三國志·荀攸傳》: 譚遣辛毗乞降請救, 《太平御覽·魏太祖武皇帝》: 譚遣辛毗乞降請救。 《三國志·武帝紀》: 公乃引軍還。冬十月, 《三國志·孫亮傳》: 恪引軍還。冬十月, 《後漢書·袁紹劉表列傳下》: 乃釋平原還鄴。尚將呂曠、 《三國志·武帝紀》: 乃釋平原還鄴。東平呂曠、 《後漢書·袁紹劉表列傳下》: 乃釋平原還鄴。 《三國志·武帝紀》: 乃釋平原還鄴。 《三國志·袁紹傳》: 釋平原還鄴。 《太平御覽·魏太祖武皇帝》: 乃釋平原還鄴。 《三國志·武帝紀》: 尚率衆降,封為列侯, 《三國志·武帝紀》: 張繡率衆降,封列侯。 《三國志·武帝紀》: 率其衆降,封為列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