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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cope: 魏書 |
Condition : References 「員外郎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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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帝紀第七 高祖紀上》
47 | 秋七月丁丑,帝、太皇太后幸神淵池。甲申,幸方山。詔假員外散騎常侍李彪、員外郎蘭英使於蕭賾。濟南王羅拔改封趙郡王。九月壬寅,詔曰:「朕承祖宗,夙夜惟懼;然聽政之際,猶慮未周,至於案文審獄,思聞己過。自今群官奏事,當獻可替否,無或面從,俾朕之過,彰於遠近。」冀州上言,為粥給饑民,所活七十五萬一千七百餘口。 |
50 | 夏四月甲寅,幸方山。戊午,車駕還宮。庚申,行幸旋鴻池,遂幸崞山。丁卯,還宮。五月己卯,詔賑賜河南七州戍兵。甲申,詔員外散騎常侍李彪、員外郎蘭英使於蕭賾。六月丁卯,詔曰:「置官班祿,行之尚矣。《周禮》有食祿之典,二漢著受俸之秩。逮於魏晉,莫不聿稽往憲,以經綸治道。自中原喪亂,茲制中絕,先朝因循,未遑厘改。朕永鑒四方,求民之瘼,夙興昧旦,至於憂勤。故憲章舊典,始班俸祿。罷諸商人,以簡民事。戶增調三匹、穀二斛九斗,以為官司之祿。均預調為二匹之賦,即兼商用。雖有一時之煩,終克永逸之益。祿行之後,贓滿一匹者死。變法改度,宜為更始,其大赦天下,與之惟新。」戊辰,武州水泛濫,壞民居舍。 |
53 | 冬十月,高麗國遣使朝貢。蕭賾雙城戍主王繼宗內屬。十有一月乙未,詔員外散常侍李彪、員外郎蘭英使於蕭賾。十有二月,詔以州鎮十五水旱,民饑,遣使者循行,問所疾苦,開倉賑恤。 |
《列傳第十九 於慄磾》
32 | 子昕,員外郎,直後,主衣都統,揚烈將軍,懷朔、武川鎮將,中散大夫。孝昌中,使蠕蠕,與阿那瑰擒逆賊破洛汗聽明、出六斤等。轉輔國將軍、北中郎將、恆州大中正。又遷撫軍將軍、衛尉卿。出為鎮東將軍,殷、恆州刺史。還拜征東將軍,領左右。天平中卒。贈都督冀定州諸軍事、衛將軍、尚書僕射、儀同三司,謚曰文恭。 |
《列傳第二十八 陸俟》
59 | 高貴弟順宗,員外郎、秘書中散。 |
《列傳第三十一 嚴棱 毛脩之 唐和 劉休賓 房法壽》
29 | 子元,襲。拜員外郎、襄威將軍、青州別駕。卒。 |
69 | 景先,字光胄。幼孤貧,無資從師,其母自授《毛詩》、《曲禮》。年十二,請其母曰:「豈可使兄傭賃以供景先也?請自求衣,然後就學。」母哀其小,不許。苦請,從之,遂得一羊裘,忻然自足。晝則樵蘇,夜誦經史,自是精勤,遂大通贍。太和中,例得還鄉,郡闢功曹。州舉秀才,值州將卒,不得對策。解褐太學博士。時太常劉芳、侍中崔光富世儒宗,嘆其精博,光遂奏兼著作佐郎,脩國史。尋除司徒祭酒、員外郎。侍中穆紹又啟景先撰《世宗起居注》。累遷步兵校尉,領尚書郎,齊州中正,所歷皆有當官之稱。 |
《列傳第三十五 盧玄》
62 | 文甫弟文翼,字仲祐。少甚輕躁,晚頗改節。為員外郎,因師鄉里。永安中,為都督,守範陽三城,拒賊帥韓婁有功,賜爵範陽子。永熙中,除右將軍、太中大夫。棲遲桑井而卒,年六十。 |
《列傳第四十二 游雅 高閭》
43 | 定殷弟幼成,員外郎。頗有文才,性清狂,為奴所害。 |
《列傳第四十三 游明根 劉芳》
42 | 芳從子懋,字仲華。祖泰之,父承伯,仕於劉彧,並有名位。懋聰敏好學,博綜經史,善草隸書,多識奇字。世宗初,入朝,拜員外郎。遷尚書外兵郎中,加輕車將軍。芳甚重之,凡所撰制朝廷軌儀,皆與參量。尚書博議,懋與殿中郎袁翻常為議主。達於從政,臺中疑事,咸所訪決。受詔參議新令。性沉雅厚重,善與人交,器宇淵曠,風流甚美,時論高之。尚書李平,與之結莫逆之友。遷步兵校尉,領郎中,兼東宮中舍人。轉員外常侍、鎮遠將軍,領考功郎中,立考課之科,明黜陟之法,甚有條貫。肅宗初,大軍攻硤石。懋為李平行臺郎中,城拔,懋頗有功。太傅、清河王懌愛其風雅,常目而送之曰:「劉生堂堂,搢紳領袖,若天假之年,必為魏朝宰輔。」詔懋與諸才學之士,撰成儀令。懌為宰相積年,禮懋尤重,令諸子師之。遷太尉司馬。熙平二年冬,暴病卒。家甚清貧,亡之日,徒四壁而已。太傅懌及當時才俊莫不痛惜之。贈持節、前將軍、南秦州刺史,謚曰宣簡。懋詩誄賦頌及諸文筆,見稱於時,又撰諸品物造作之始十五卷,名曰《物祖》。 |
《列傳第四十六 楊播》
39 | 子孝邕,員外郎。走免,匿於蠻中,潛結渠帥,謀應齊獻武王以誅爾朱氏。微服入洛,參伺機會。為人所告,世隆收付廷尉,掠殺之。 |
《列傳第四十九》
88 | 初,益州內附之後,蕭鸞遣寧州刺史董巒追討之,官軍進擊,執巒並其子景曜,送於行宮。巒,字仲舒,營陽人。真君末,隨父南叛。雖長自江外,言語風氣猶同華夏。性疏武,不多識文字。高祖引巒於庭,問其南事,巒怖不能對,數顧景曜。景曜進代父答,申敘蕭鸞篡襲始終,辭理橫出,言非而辯,高祖異焉。以巒為越騎校尉,景曜為員外郎。謀欲南叛,坐徙朔州。及車駕南討漢陽,召巒從軍。景曜至洛陽,密啟其父必當奔叛。軍次魯陽,巒單騎南走,過南陽、新野,歷告二城以魏軍當至,戒之備防。房伯玉、劉忌並云無足可慮。巒曰:「不然,軍勢甚盛。」至境首,北向哭呼景曜云:「吾百口在彼,事理須還,不得顧汝一子也。」景曜鎖詣行在所,數而斬之。 |
《列傳第五十二 郭祚 張彞》
16 | 思恭弟景尚,字思和。涉歷書傳,曉星歷占候,言事頗驗。初為彭城王中軍府參軍,遷員外郎、司徒主簿、太尉從事中郎。公強當世,善事權寵,世號之曰「郭尖」。肅宗時,遷輔國將軍、中散大夫。轉中書侍郎,未拜而卒,年五十一。 |
《列傳第五十八》
19 | 靈根、靈越奔河北。靈越至京師,高宗見而奇之。靈越因說齊民慕化,青州可平,高宗大悅。拜靈越鎮遠將軍、青州刺史、貝丘子,鎮羊蘭城;靈根為臨齊副將,鎮明潛壘。靈越北入之後,母崔氏遇赦免。劉駿恐靈越在邊,擾動三齊,乃以靈越叔父琰為冀州治中,乾愛為樂陵太守。樂陵與羊蘭隔河相對,命琰遣其門生與靈越婢詐為夫婦投化以招之。靈越與母分離思積,遂與靈根相要南走。靈越與羊蘭奮兵相擊,乾愛遣船迎之,得免。靈根差期,不得俱渡,臨齊人覺知,剉斬殺之。乾愛出郡迎靈越,問靈根愆期之狀,而靈越殊不應答,但言不知而已。乾愛不以為惡,敕左右出匣中烏皮褲褶,令靈越代所常服。靈越言不須。乾愛云:「汝豈可著體上衣服見垣公也?」時垣護之為刺史。靈越奮聲言:「垣公!垣公!著此當見南方國主,豈垣公也!」竟不肯著。及至丹陽,劉駿見而禮之,拜員外郎、兗州司馬,帶魯郡,而乾愛亦遷青、冀司馬,帶魏郡。後二人俱還建康。靈越意恆欲為兄復仇,而乾愛初不疑防,知乾愛嗜雞肉葵菜食,乃為作之,下以毒藥,乾愛飯還而卒。 |
《列傳第五十九》
104 | 永,善彈琴,有文學。員外郎、梁州別駕、漢中太守。 |
《列傳第六十四 盧同 張烈》
21 | 質,博學多才藝。解褐奉朝請,員外郎、龍驤將軍、諫議大夫。未襲爵。興和中,卒於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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