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平
性靖重,能守家法。因父之蔭為秘書省正字,曾為光祿寺丞。宋神宗熙寧元年(1068年)四月,時任新判汝州的富弼入覲,因有足疾,獲准乘肩輿到殿門,神宗特地去內東門小殿見他,令富紹庭扶他入內,且命他不必下拜。
元豐六年(1083年)富弼去世,將遺奏親手封存,讓富紹庭上交。富弼死後,西京留守兼西京御史台司馬光、同知樞密院范純仁來哭吊,富紹庭告訴他們:「這就是遺表。」司馬光、范純仁說:「應當立即具奏,不要再開啟。」十月,富紹庭葬父于河南府河南縣金谷鄉南張里祖墳。
富紹庭當時官居朝奉郎(階官,只表示官員的級別,並無實際職務),被朝廷提拔除授西京留司御史台,以便奉養母夫人晏氏。
太師文彥博與范純仁請求對富弼子孫優加錄用,八年(1085年)七月,詔富弼配饗神宗廟,富紹庭作為其子特差河南府通判,富弼另有子孫一名得恩澤。元祐元年(1086年)二月,因富紹庭所請,詔賜富弼神道碑,以「顯忠尚德」為額,命翰林學士蘇軾撰文。之前富紹庭曾哭請司馬光作墓誌,但司馬光早已不作墓誌,最終還是拒絕了,後來在回絕兩浙提舉趙宣德時也提到了自己拒絕富紹庭的事。富紹庭又想請求蘇軾作神道碑文,但因富弼曾阻止蘇軾父蘇洵升官,不敢說,後來說了,蘇軾答應了,世人因此稱讚蘇軾。而司馬光也為富弼墓誌銘撰寫了墓誌蓋。同年富紹庭母晏氏去世。二年(1087年),富紹庭請求追封亡母,獲准,晏氏被追封為周國太夫人。三年(1088年)五月,因富紹庭所請,詔贈富弼神道碑額許御篆。因富紹庭請求奏加外甥恩澤,六年(1091年)二月,詔以富弼為配饗功臣,以其有遺表,特許奏異姓一人加恩澤,他人不得引以為例。
富弼的兩女與婿及外甥皆同居,富紹庭待他們與父親生前一樣,對一家之事毫髮不敢變,族裡稱道。歷任宗正丞、提舉三門白波輦運、通判絳州。宋徽宗建中靖國初年,除授提舉河北西路常平,推辭道:「熙寧變法之初,先臣(指亡父富弼)因不行青苗法而獲罪,臣不敢為此官。」徽宗嘉獎之,提升為祠部員外郎,下詔褒獎。不久,出知宿州。卒,年六十八。
家族
長子富直亮,曾任假承務郎。另一子富直柔,因富紹庭之蔭得以補官,紹興初年同知樞密院事,另有傳。富直柔母卒于紹興六年(1136年),未詳是否富紹庭正妻。富直柔還有弟弟曾任發運司幹辦公事,可見富紹庭還有其他兒子。
參考